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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 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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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待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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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 待 内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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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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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交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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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返机票、机建及燃油费,当地空调旅游车(由海南省旅游汽车调度中心统一调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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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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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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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程指定酒店双标间,其中3晚准五星海边酒店,送1晚海景房(兴隆:明月、港隆、明珠温泉、温泉宾馆别墅楼);产生单房差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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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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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观景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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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含景点第一门票;行程以外(自理景点门票)由游客自行承担,
不参加的团友需在景区门口下车等候其它客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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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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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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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当地旅行社责任险,含三亚政府调节基金30元/人,赠送:精美特制岛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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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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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餐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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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正4早,正餐十菜一汤、餐后水果;早餐五点一粥,赠送:水果宴、矿泉水每人/天/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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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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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点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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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程不进购物点、按客人要求酌情安排,但需客人签字同意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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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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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费项目
价格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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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妖表演150元/人、海鲜风味150元/人、南湾猴岛158元/人、南山198元/人
大小洞天158元/人、温泉鱼疗198元/人、槟榔园168元/人、死海漂浮158元/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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